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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经营许可

  【事项编码】01003640020017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内河交通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5号)第十二条

  【审批对象】企业法人

  【实施机关】365bet赌场官网运输管理局

  【办理处室】365bet赌场官网运输管理局运政审批处

  【受理方式】书面申请

  【收费依据、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受理地点、联系电话、服务监督电话及办公时间】

  受理地点:365bet赌场官网运输管理局,办公地址:西三环南路1号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2C171819窗口;联系电话:89150295;服务监督电话:89150302;办理时间:900-12001330-17:00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申办材料】

  一、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申请书

  二、可行性分析报告

  三、投资协议

  四、申请人的商业登记文件复印件

  五、固定营业场所的证明文件

  六、经公证的公司(或分支机构)至少2名高级业务管理人员具有3年以上从事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经历的从业资历证明、劳动合同

  七、有持有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及劳动合同复印件

  八、母公司的商业登记文件

  九、母公司的《国际船舶管理经营资格登记证》副本

  十、母公司确定该分支机构经营范围确认文件

  十一、分公司商业登记文件

  十二、经办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指定委托书

  其中:中国企业法人申请经营国际船舶管理业务提交一至七项、十二项;在北京设立分支机构提交一、二、五、六至十二项。且材料均按一式一份提交;提交的表格的格式见样表;提交的有关材料复印件需A4纸复印;自行编制的其他材料需A4纸打印;提交的表格、复印件及编制的其他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审查内容】

  一、高级业务管理人员中至少2人具有3年以上从事国际海上运输经营活动的经历

  二、有与所管理船舶种类和航区相适应的船长、轮机长适任证书的人员

  三、有与国际船舶管理业务相适应的设备、设施

  【审批流程及审查标准】

  受理——审查(行业处室会签)(初审、复审)——审定(局领导批示)——告知

  一、受理

  审查标准:符合审查内容,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承办人:市交通委运输局运政审批处受理人员

  详细流程:

  (一)按照审查内容,核实相关信息。符合审查内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受理;受理人员当场向申办人制发加盖局“行政许可(服务)受理专用章”的《受理通知书》,签署受理意见,同纸本申办材料一并转至初审人员

  (二)对申请材料不齐全、填写不正确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指导申办人当场补齐补正;不能当场补齐补正的,受理人员当场向申办人制发加盖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材料补齐补正通知书》,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及要求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三)对不予受理的,受理人员向申办人制发加盖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等

  办理时限:即时

  二、审查(含行业处室会签)(初审、复审)

  审查标准:符合审查内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承办人:市交通委运输局运政审批处初审人员、水路运输管理处复审人员

  详细流程:

  (一)运政审批处初审人员对受理人员转至的材料进行初审,形成初审意见,制作批复文件草稿,填制《发文审批单》,连同纸本申办材料一并转至水路运输管理处复审人员

  (二)水路运输管理处审查人员进行复审,在《发文审批单》签署复审意见,连同纸本申办材料一并转至水运处主管局领导

  办理时限:7个工作日(运政处4个工作日,水运处3个工作日)

  三、审定(局领导批示)

  审查标准:符合审查内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承办人:市交通委运输局水路运输管理处主管局领导、运政审批处主管局领导

  详细流程:

  水路运输管理处主管局领导、运政审批处主管局领导共同进行审定,并在《发文审批单》签署审定意见后,将所有材料转至告知人员

  办理时限:4个工作日

  四、告知

  承办人:市交通委运输局运政审批处告知人员

  告知时限:4个工作日

  【批准形式及有效时限】

  出具文书:

  予以许可的,通过内部办公系统(OA网)制作《批复文件》并加盖“365bet赌场官网运输管理局公章”,并向申办人发放《批复文件》和加盖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送达回证》;同时,告知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等

  不予许可的,向申办人制发加盖局“行政许可专用章”的《送达回证》和《不予批准决定书》;同时,告知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等

  制发证件:予以许可的,5个工作日内,制发《国际海运辅助业经营资格登记证》(正、副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