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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办事指南

  【事项名称】道路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事项编码】01003530020017

  【事项类别】行政许可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国务院令第628号)第四十条

  【审批对象】企业法人,其他组织

  【实施机关】各城近郊区管理处,各郊区县交通局、燕山交通管理处

  【办理处室】各城近郊区管理处运政管理科,各郊区县交通局、燕山交通管理处全程办事代理室

  【受理方式】书面申请

  【收费依据、标准】本项目不收费

  【受理地点、联系电话、服务监督电话及办公时间】

  单位名称

  办 公 地 址

  联系电话

  服务监督

  办理时间

  365bet赌场官网运输管理局东城管理处

  东城区潘家坡胡同2

  65535711

  65525159

  900-1130

  1400-1800

  365bet赌场官网运输管理局西城管理处

  运政一科:西城区东廊下胡同玉廊东园5

  59701055

  59701067

  900-1200

  1400-1800

  运政二科:西城区广外马连道中里一区甲6

  63271525

  59701067

  365bet赌场官网运输管理局朝阳管理处

  朝阳区下甸厂坡村16

  67767559

  87716450

  900-1200

  1400-1800

  365bet赌场官网运输管理局朝阳管理处朝阳处开发区科

  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宏达北路8号宏达工业园1号楼413

  67885010

  67885011

  900-1200

  1400-1730

  365bet赌场官网运输管理局海淀管理处

  海淀西四环北路10

  88430135

  88434623

  900-1200

  1400-1800

  365bet赌场官网运输管理局丰台管理处

  丰台区丰管路28

  市交通委运输局丰台处

  63830143

  63867708

  900-1200

  1400-1800

  365bet赌场官网运输管理局石景山管理处

  石景山区古城南街东17

  68830510

  68881642

  68861366

  900-1200

  1330-1730

  昌平交通局

  昌平区科技园区创新路8

  80115076

  80105371

  830-1130

  1330-1700

  顺义交通局

  顺义区府前西街7

  69422478

  69423757

  800-1130

  1300-1700

  怀柔交通局

  怀柔区开放路33

  69687541

  69644496

  830-1200

  1300-1700

  通州交通局

  通州区通朝大街310

  81568150

  81568843

  900-1130

  1330-1730

  平谷交通局

  平谷区林荫北街13

  69966989

  69961559

  830-1130

  1330-1730

  房山交通局

  房山区长阳镇昊天北大街38

  81312905

  60342075

  900-1130

  1330-1700

  门头沟交通局

  门头沟区滨河路60

  69827241

  69844589

  900-1200

  1400-1800

  密云交通局

  密云新东路285

  69041571

  69042597

  830-1130

  1300-1700

  延庆交通局

  延庆县新城街2

  81196342

  81196930

  81196273

  830-1200

  1400-1800

  大兴交通局

  大兴区黄村镇林校路9

  69252137

  69299493

  900-1800

  燕山交通管理处

  房山区燕山迎风六里市场

  69348771

  69341068

  800-1130

  1330-1700

  子事项一:省际客运站经营许可(含经营主体、站址变更)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申办材料】

  一.《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

  .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

  .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拟招聘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身份证和专业证书及其复印件

  .负责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和委托书

  六.消防部门出具的验收证明材料

  七.经营主体变更、本区县内站址变更的,还需提供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上述材料一式一份;提交的表格的格式见样表;提交的有关材料复印件需A4纸复印;自行编制的其他材料需A4纸打印;提交的表格、复印件及编制的其他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审查内容】

  一.符合本市有关规划和建设要求

  . 客运站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站级验收合格

  . 有相应的设备、设施,符合《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及建设要求》(JT/T200)的规定标准要求

  .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 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车辆发车前例检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品查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等制度

  . 原已取得客运站经营许可,变更客运站经营主体、站址的,按照重新许可办理,其中站址变更跨区县的,还须在原辖区运输管理部门按程序办理客运站注销

  【审批流程及审查标准】

  受理——审查(含现场勘验)——审定——告知

  一.受理

  审查标准:符合审查内容,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承办人:各城近郊区管理处运政管理科,各郊区县交通局、燕山交通管理处全程办受理人员

  详细流程:

  (一)按照审查内容,核实相关信息。符合审查内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受理;受理人员当场向申办人制发加盖本单位“行政许可(服务)受理专用章”的《受理通知书》,并录入申办人详细信息,签署受理意见,同纸本申办材料一并转至审查人员

  (二)对申请材料不齐全、填写不正确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指导申办人当场补齐补正;不能当场补齐补正的,受理人员当场向申办人制发加盖本单位“行政许可专用章”的《材料补齐补正通知书》,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及要求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三)对不予受理的,受理人员向申办人制发加盖本单位“行政许可专用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等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受理申办人材料为即时,受理人员录入信息为1个工作日)

  二.审查(含现场勘查)

  审查标准:符合审查内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承办人:各城近郊区管理处运政管理科,各郊区县交通局、燕山交通管理处全程办审查人员;各城近郊区管理处道路客运管理科,各郊区县交通局、燕山交通管理处道路客运管理部门审查人员

  详细流程:

  (一)纸本材料审查人员对受理人员转至的材料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后,连同纸本申办材料一并转至现场勘查人员

  (二)两名或以上的现场勘查人员对照纸本材料进行实地核实,现场记录勘验结果,填制《现场勘验单》,签署现场勘查意见,将纸本材料和《现场勘验单》一并转至审定人员

  办理时限:9个工作日(纸本审查为3个工作日,现场勘查为6个工作日)

  三.审定

  审查标准:符合审查内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承办人:各城近郊区管理处运政管理科,各郊区县交通局、燕山交通管理处全程办审定人员

  详细流程:对审查人员转至的材料进行审定,签署审定意见后,连同纸本申办材料一并转至告知人员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四.告知

  承办人:各城近郊区管理处运政管理科,各郊区县交通局、燕山交通管理处全程办告知人员

  告知时限:2个工作日

  【批准形式及有效时限】

  出具文书:

  予以许可的,向申办人制发加盖本单位“行政许可专用章”的《送达回证》和《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许可的,向申办人制发加盖本单位“行政许可专用章”的《送达回证》和《不予批准决定书》,并告知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等

  制发证件:予以许可的,制发有效期为4年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对于省际客运站(场)经营主体变更或在本区内变更经营地址的,应收回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子事项二: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办理时限】15个工作日

  【申办材料】

  一.《道路货物运输站(场)经营申请表》

  二.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投资人的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和指定委托书

  三.经营道路货运站的土地、房屋的合法证明

  四.货运站竣工验收证明

  五.与业务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专业证书。

  六.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文本(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和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制度、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人员教育培训制度、应急预案)

  七.企业工商执照或预先核准名称通知书及复印件

  八.拟增加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范围或拟在本区内变更站(场)注册地址的,还需提供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

  九.若变更注册地址的站(场)经营者具有道路运输车辆,还需提供车辆行驶证和道路运输证原件及复印件

  十.外商投资企业还须提供标注有相应申请经营范围的外商投资企业立项批件和外商投资企业批准证书及复印件

  十一.上述材料一式一份;提交的表格的格式见样表;提交的有关材料复印件需A4纸复印;自行编制的其他材料需A4纸打印;提交的表格、复印件及编制的其他材料均须加盖公章。

  【审查内容】

  一.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货运站房、生产调度办公室、信息管理中心、仓库、仓储库棚、场地和道路等设施,并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

  二.有与其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安全、消防、装卸、通讯、计量等设备

  三.有与其经营规模、经营类别相适应的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

  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五.拟增加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范围或拟在本区内变更站(场)经营地址或注册地址的,原道路运输许可证件合法、有效

  【审批流程及审查标准】

  受理——审查(含现场勘验)——审定——告知

  一.受理

  审查标准:符合审查内容,提交的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承办人:各城近郊区管理处运政管理科,各郊区县交通局、燕山交通管理处全程办受理人员

  详细流程:

  (一)按照审查内容,核实相关信息。符合审查内容、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的,即时受理;受理人员当场向申办人制发加盖本单位“行政许可(服务)受理专用章”的《受理通知书》,并录入申办人详细信息,签署受理意见,同纸本申办材料一并转至审查人员

  (二)对申请材料不齐全、填写不正确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指导申办人当场补齐补正;不能当场补齐补正的,受理人员当场向申办人制发加盖本单位“行政许可专用章”的《材料补齐补正通知书》,将需要补齐补正材料的全部内容及要求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办人

  (三)对不予受理的,受理人员向申办人制发加盖本单位“行政许可专用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等

  办理时限:1个工作日(受理申办人材料为即时,受理人员录入信息为1个工作日)

  二.审查(含现场勘查)

  审查标准:符合审查内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承办人:各城近郊区管理处运政管理科,各郊区县交通局、燕山交通管理处全程办审查人员;各城近郊区管理处,各郊区县交通局、燕山交通管理处货管科审查人员

  详细流程:

  (一)纸本材料审查人员对受理人员转至的材料进行审查,签署审查意见后,连同纸本申办材料一并转至现场勘查人员

  (二)两名或以上的现场勘查人员对照纸本材料进行实地核实,现场记录勘验结果,填制《现场勘验单》,签署现场勘查意见,将纸本材料和《现场勘验单》一并转至审定人员

  办理时限:9个工作日(纸本审查为3个工作日,现场勘查为6个工作日)

  三.审定

  审查标准:符合审查内容,申办材料齐全、规范、有效,符合法定形式

  承办人:各城近郊区管理处运政管理科,各郊区县交通局、燕山交通管理处全程办审定人员

  详细流程:对审查人员转至的材料进行审定,签署审定意见后,连同纸本申办材料一并转至告知人员

  办理时限:3个工作日

  四.告知

  承办人:各城近郊区管理处运政管理科,各郊区县交通局、燕山交通管理处全程办告知人员

  告知时限:2个工作日

  【批准形式及有效时限】

  出具文书:

  予以许可的,向申办人制发加盖本单位“行政许可专用章”的《送达回证》和《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行政许可决定书》;不予许可的,向申办人制发加盖本单位“行政许可专用章”的《送达回证》和《不予批准决定书》,并告知申办人的相关权利、投诉渠道等

  制发证件:予以许可的,制发有效期为4年的《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各一份;对于增加货物运输站(场)经营范围或在本区内变更站(场)注册地址的,应收回原《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若变更注册地址的站(场)经营者具有道路运输车辆,还应为其换发车辆《道路运输》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