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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市收费公路统计公报

发布日期:2016年0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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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15年北京市收费公路统计汇总结果公报如下:

  一、收费公路总体情况

  (一)里程构成情况。

  截至2015年底,北京市收费公路里程886.1公里,占北京市公路总里程21885公里的4%,全部为高速公路。

  (二)主线收费站分布。

  截至2015年底,北京市收费公路共有主线收费站20个。

  (三)建设投资情况。

  截至2015年底,北京市收费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为986.1亿元,其中财政性资本金投入262.9亿元、非财政性资本金投入81.2亿元、举借银行贷款本金475.8亿元、举借其他债务本金166.2亿元,分别占收费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的26.7%、8.2%、48.2%和16.9%。

  (四)年末债务余额。

  截至2015年底,北京市收费公路年末债务余额为589.9亿元,其中年末银行贷款余额415.0亿元、年末其他债务余额174.9亿元,分别占收费公路债务余额的70.4%和29.6%。

  (五)收支情况。

  2015年度,北京市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为71.9亿元,支出总额为222.2亿元,通行费收支缺口为150.4亿元。

  2015年度的收费公路支出中,偿还债务本金支出156.9亿元,偿还债务利息支出32.6亿元,养护支出8.6亿元,公路及附属设施改扩建工程支出1.8亿元,运营管理支出19.7亿元,税费支出2.7亿元(上述支出含利用举借新债及政府补贴弥补的支出,下同)。

  二、政府还贷公路情况

  截至2015年底,北京市政府还贷公路里程52.8公里,累计建设投资总额51.6亿元,年末债务余额29.6亿元,年通行费收入2.9亿元,年支出总额4.3亿元,分别占北京市收费公路的6.0%、5.2%、5.0%、4.0%和1.9%。

  (一)里程构成情况。

  政府还贷公路52.8公里,占收费高速公路里程的6%。

  (二)建设投资情况。

  政府还贷公路累计建设投资51.6亿元。政府还贷公路建设累计资本金投入22.1亿元,资本金比例为42.8%,其中财政性资本金投入9亿元、非财政性资本金投入13.1亿元。政府还贷公路建设累计债务性资金投入为29.6亿元,占政府还贷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的57.2%,全部为举借银行贷款本金。

  (三)年末债务余额。

  政府还贷公路年末债务余额29.6亿元。

  (四)通行费收入。

  2015年度,政府还贷公路通行费收入2.9亿元。

  (五)支出情况。

  2015年度,政府还贷公路支出总额为4.3亿元,其中偿还债务利息支出1.7亿元、养护支出1亿元、运营管理支出1.5亿元、税费支出0.1亿元,分别占政府还贷公路支出总额的39.0%、24.1%、34.8%和2.1%。

  (六)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度,政府还贷公路通行费收支缺口1.4亿元。

  三、经营性公路情况

  截至2015年底,北京市经营性公路里程833.3公里,累计建设投资总额934.5亿元,年末债务余额560.4亿元,年通行费收入69.0亿元,年支出总额217.9亿元,分别占北京市收费公路的94.0%、94.8%、95.0%、96.0%和98.1%。

  (一)里程构成情况。

  经营性公路833.3公里,占收费高速公路里程的94%。

  (二)建设投资情况。

  经营性公路累计建设投资934.5亿元。经营性公路建设累计资本金投入322亿元,资本金比例为34.5%,其中财政性资本金投入253.9亿元、非财政性资本金投入68.1亿元。经营性公路建设累计债务性资金投入为612.5亿元,占经营性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的65.5%,其中举借银行贷款本金446.2亿元、举借其他债务本金166.2亿元。

  (三)年末债务余额。

  经营性公路年末债务余额560.4亿元。

  (四)通行费收入。

  2015年度,经营性公路通行费收入69亿元。

  (五)支出情况。

  2015年度,经营性公路支出总额为217.9亿元,其中偿还债务本金支出156.9亿元、偿还债务利息支出30.9亿元、养护支出7.6亿元、公路及附属设施改扩建工程支出1.8亿元、运营管理支出18.2亿元、税费支出2.6亿元,分别占经营性公路支出总额的72.0%、14.2%、3.5%、0.8%、8.3%和1.2%。

  (六)收支平衡情况。

  2015年度,经营性公路通行费收支缺口149亿元。

  四、通行费减免情况

  2015年度,北京市收费公路共减免车辆通行费9.2亿元。其中,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减免2亿元,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减免4.2亿元,其他政策性减免3亿元,分别占通行费减免总额的21.5%、45.7%和32.8%。

  注释:

  1. 政府还贷公路: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设的公路。

  2. 经营性公路:是指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公路。

  3. 累计建设投资总额:是指历年建设投资和当年新增建设投资之和,包括征地拆迁、土木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投资,不含养护、大中修投资。

  4. 财政性资本金投入、非财政性资本金投入: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中分别属政府财政和其他来源的资本金部分。

  5. 举借银行贷款本金、举借其他债务本金:是指累计建设投资总额中通过举借银行贷款和举借其他债务筹集的债务性资金,即原始银行贷款本金和原始其他债务本金,不考虑偿还因素。

  6. 养护支出:是指公路日常小修保养、大中修工程、预防性养护、养护设施设备购置、养护检查检测、应急养护等费用支出之和。

  7. 公路及附属设施改扩建工程支出:是指公路附属设施和机电工程的改建支出,如收费站、收费广场、服务区、信息监控与发布、ETC系统的改建,部分路段线位调整、提升技术等级、增加车道数和出入口,以及立交工程的改建工程。

  8. 税费支出:是指税务部门征收的所有税金与政府财政等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征收或提取的规费之和,包括营业税、增值税、城建税、所得税、房产税、教育附加、水利基金、交警经费等。

  9. 运营管理支出:是指人工成本、设备购置、路政管理、路产巡查、保险费用、水电燃油及取暖等支出,以及办公、差旅、运输、租赁、修理、咨询、诉讼、排污、物料消耗、技术开发、业务招待、赔偿等支出。

  10. 其他支出:指除还本付息支出、养护支出、公路及附属设施改扩建工程支出、税费支出和运营管理支出之外的所有费用支出。

  11. 通行费收支缺口:使用通行费收入减去支出总额,正值为盈余,负值为缺口。当出现通行费收支缺口时,主要依靠财政补贴和举借新债弥补。

  12. 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占比率根据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

 

  附件1:2015年北京市收费公路统计汇总表

      附件2:2015年北京市收费公路统计公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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