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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北京市收费公路统计公报

发布日期:2017年06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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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北京市收费公路统计汇总结果公报如下:

  一、收费公路总体情况

  (一)里程构成情况。

  截至2016年底,北京市收费公路里程912.8公里,较2015年底增加26.6公里,占北京市公路总里程22025.6公里的4.1%。

  (二)主线收费站分布。

  截至2016年底,北京市收费公路共有主线收费站21.5个, 较2015年底增加1.5个。

  (三)建设投资情况。

  截至2016年底,北京市收费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为1076.1亿元,较2015年底增加90.0亿元,增长9.1%。其中,财政性资本金投入296.4亿元、非财政性资本金投入81.2亿元、举借银行贷款本金499.0亿元、举借其他债务本金199.5亿元,分别占收费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的27.5%、7.6%、46.4%和18.5%。

  (四)年末债务余额。

  截至2016年底,北京市收费公路年末债务余额为640.5亿元,较2015年底增加50.5亿元,增长8.6%。其中,年末银行贷款余额365.7亿元、年末其他债务余额274.8亿元,分别占收费公路债务余额的57.1%和42.9%。

  (五)收支情况。

  2016年度,北京市收费公路通行费收入为81.8亿元,支出总额为196.6亿元,通行费收支缺口为114.8亿元。

  2016年度的收费公路支出中,偿还债务本金支出128.1亿元,偿还债务利息支出28.1亿元,养护支出10.4亿元,公路及附属设施改扩建工程支出7.6亿元,运营管理支出19.2亿元,税费支出3.1亿元,分别占收费公路支出总额的65.2%、14.3%、5.3%、3.8%、9.8%和1.6%。

  二、政府还贷公路情况

  截至2016年底,北京市政府还贷公路里程79.5公里,累计建设投资总额141.7亿元,年末债务余额93.9亿元,分别占北京市收费公路的8.7%、13.2%、14.7%。

  2016年度, 北京市政府还贷公路年通行费收入3.3亿元,年支出总额23.8亿元,分别占北京市收费公路的4.1%和12.1%。

  (一)里程构成情况。

  政府还贷公路79.5公里,占收费公路里程的8.7%。

  (二)建设投资情况。

  政府还贷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141.7亿元。政府还贷公路建设累计资本金投入55.6亿元,资本金比例为39.2%。政府还贷公路建设累计债务性资金投入86.1亿元,占政府还贷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的60.8%,其中,举借银行贷款本金52.8亿元、举借其他债务本金33.3亿元。

  (三)年末债务余额。

  政府还贷公路年末债务余额93.9亿元。

  (四)收支情况。

  政府还贷公路通行费年收入3.3亿元。

  政府还贷公路年支出总额23.8亿元,其中偿还债务本金支出20.0亿元、偿还债务利息支出1.4亿元、养护支出0.7亿元、运营管理支出1.6亿元、税费支出0.1亿元,分别占政府还贷公路支出总额的84.0%、5.9%、3.1%、6.6%和0.4%。

  (五)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度,政府还贷公路通行费收支缺口20.5亿元。

  三、经营性公路情况

  截至2016年底,北京市经营性公路里程833.3公里,累计建设投资总额934.5亿元,年末债务余额546.6亿元,分别占北京市收费公路的91.3%、86.8%、85.3%。

  2016年度,北京市经营性公路年通行费收入78.5亿元,年支出总额172.8亿元,分别占北京市收费公路的95.9%和87.9%。

  (一)里程构成情况。

  经营性公路833.3公里,占收费公路里程的91.3%。

  (二)建设投资情况。

  经营性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934.5亿元。经营性公路建设累计资本金投入322.0亿元,资本金比例为34.5%。经营性公路建设累计债务性资金投入为612.5亿元,占经营性公路累计建设投资总额的65.5%,其中,举借银行贷款本金446.2亿元、举借其他债务本金166.2亿元。

  (三)年末债务余额。

  经营性公路年末债务余额546.6亿元。

  (四)收支情况。

  经营性公路通行费年收入78.5亿元。

  经营性公路年支出总额为172.8亿元,其中偿还债务本金支出108.1亿元、偿还债务利息支出26.8亿元、养护支出9.7亿元、公路及附属设施改扩建工程支出7.6亿元、运营管理支出17.6亿元、税费支出3.0亿元,分别占经营性公路支出总额的62.6%、15.5%、5.6%、4.4%、10.2%和1.7%。

  (五)收支平衡情况。

  2016年度,经营性公路通行费收支缺口94.3亿元。

  四、通行费减免情况

  2016年度,北京市收费公路共减免车辆通行费9.4亿元。其中,鲜活农产品运输车辆减免2.1亿元,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减免4.6亿元,其他政策性减免2.7亿元,分别占通行费减免总额的22.6%、48.6%和28.8%。

 

  注释:

  1.政府还贷公路:是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利用贷款或者向企业、个人有偿集资建设的公路。

  2.经营性公路:是指国内外经济组织投资建设或者依照公路法的规定受让政府还贷公路收费权的公路。

  3.累计建设投资总额:是指历年建设投资和当年新增建设投资之和,包括征地拆迁、土木工程、交通工程及沿线设施的投资,不含养护、大中修投资。

  4.举借银行贷款本金、举借其他债务本金:是指累计建设投资总额中通过举借银行贷款和举借其他债务(如发行债券、对外借款)筹集的债务性资金,即原始银行贷款本金和原始其他债务本金,不考虑偿还因素。

  5.养护支出:是指公路日常小修保养、大中修工程、预防性养护、养护设施设备购置、养护检查检测、应急养护等费用支出之和。

  6.公路及附属设施改扩建工程支出:是指公路附属设施和机电工程的改建支出,如收费站、收费广场、服务区、信息监控与发布、ETC系统的改建,部分路段线位调整、提升技术等级、增加车道数和出入口,以及立交工程的改建工程。

  7.税费支出:是指税务部门征收的所有税金与政府财政等有关部门,按相关规定征收或提取的规费之和,包括营业税、增值税、城建税、所得税、房产税、教育附加、水利基金、交警经费等。

  8.运营管理支出:是指人工成本、设备购置、路政管理、路产巡查、保险费用、水电燃油及取暖等支出,以及办公、差旅、运输、租赁、修理、咨询、诉讼、排污、物料消耗、技术开发、业务招待、赔偿等支出。

  9.其他支出:指除还本付息支出、养护支出、公路及附属设施改扩建工程支出、税费支出和运营管理支出之外的所有费用支出。

  10.通行费收支缺口:使用通行费收入减去支出总额,正值为盈余,负值为缺口。

  11.部分数据因四舍五入的原因,存在着与分项合计不等的情况;占比率根据四舍五入前数据计算。

 

 附件1:2016年北京市收费公路统计汇总表

     附件2:2016年北京市收费公路统计公报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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